当前中心: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返回版块列表 返回上页 关闭本页

老板的威胁!

老板的威胁!

你好,我是上个月提出辞工的,我们厂是没有签合同的,我还有两天就到期了,老板却叫我晚上给他加班把那里的做完,还是我不做完就不给我发工资,还说我能走试试,,请问我该怎么做啊?


TOP

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,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。如来电人反映的情况,到解除劳动关系当日,公司未履行其责任的,来电人本人可到用人单位所在的镇街人社部门投诉。

TOP

满意
一般
不满意
返回版块列表 返回上页 关闭本页
Copyright 1997-2010 Fosh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
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作及维护 粤ICP备05074746号 最佳分辨率:1024*768像素   
技术维护电话:0757-83035562